根据《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浙教试院[2016]13号)、《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加强三位一体招生和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管理的通知》(浙教试院[2016]25号)、《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结合实际情况,为规范平稳有序组织好2024年高职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学院综合素质测试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分管招生副院长、纪检监察室负责人、教务处(招生办)负责人和高职提前招生专业的系主任组成学院综合素质测试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招生副院长、纪检监察室负责人、教务处(招生办)负责人和相关系主任为小组成员。
职责:统筹各专业综合素质测试工作,包括负责审定各专业综合素质测试工作方案和综合素质测试的实施方案、组建综合素质测试命题小组并拟定测试试题(包括A、B卷)、协调综合素质测试场地和人员、全程监督综合素质测试过程、制订应急预案及处置等工作。
(二)系(部)综合素质测试领导小组
各系成立由系(部)负责人、专业教研室教师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综合素质测试领导小组。系主任为组长,系副主任、系办主任、教研室主任为小组成员。
职责:负责制定本系各专业综合素质测试工作方案,审定本系各专业综合素质测试的实施方案;根据测试工作的需要组建本系各专业综合素质测试组;全面负责本系各专业综合素质测试工作。
(三)专业综合素质测试组
根据测试工作的需要,按照命题与测试相分离原则,组建专业综合素质测试组。每个测试组专家由组长1名和成员4名组成,另安排工作人员若干名。测试组专家成员从专家库(含企业专家)随机抽签并经学院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产生。抽签和测试实施过程有纪检监察人员现场监督,全程录像。测试组专家成员必须严格遵守《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测试专家承诺书》的规定。凡与当次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担任测试组成员。
职责:①所有工作人员均需熟悉各自工作流程和要求,严格遵守保密制度;②测试人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制定的工作程序独立进行综合素质测试工作。③工作人员负责测试场地布置、考生抽号、考生引导、考生分组、测试任务布置、测评分的统计整理、考场事务协调、测试材料的收集等。
二、测试形式及分数
测试形式:面试,主要考查学生综合素质与专业学习潜质。
综合素质测试分数:满分100分。
三、面试测试流程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院参加综合素质测试。测试考场设置候考室、测试室和休息室,测试开始前,所有参加测试的考生在候考室集中,候考考生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分组和测试顺序。测试开始后,测试组专家在测试室按序对考生进行测试。未轮到测试的考生在候考室等候,测试完毕的考生进入休息室,等待离场指令。测试流程图如下:
四、测试项目、重点及方式
(一)测试项目一:仪表仪态
测试重点:考生的着装打扮、发型发式、举止行为、精神状态等。
测试方式:对考生的整体形象、言谈举止、气质风貌进行观察和测试。
(二)测试项目二:综合素养
测试重点: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包括中英文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等)和基本素养(包括政治素养、人文素养、身心素质、兴趣爱好、技能特长等)。
测试方式:考生根据测试组给定的题目或提出的问题陈述自己的见解、观点。
(三)测试项目三:专业潜质
测试重点:对专业的认同程度、职业能力(对专业相关问题的思考和处理能力等)及职业规划等。
测试方式:考生根据测试组给定的题目或提出的问题陈述自己的见解、观点。
(四)各专业测试项目比重
五、测评要求
(一)严禁考生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录音录像设备和其他影响考试公正公平的物品携带入考场。
(二)对考生的评分,由所有测试组专家根据考生的答题情况按照综合素质测试规程要求独立评分,所有测试组专家的平均分为该考生的最终得分。评分结果不作解释。
六、测试监督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一旦发现测试专家、工作人员及考生在测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应当场制止,情节严重的,应终止测试资格并视情提出进一步处理的意见。监督人员不得干扰测试组的正常测试工作,不对测试结果发表意见建议。
七、附则
本方案以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领导小组解释为准,未尽事宜另行通知。